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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2年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 2022年第9号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已于2022年11月3日经农业农村部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管理,规范农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应当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诚实信用、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行业管理、技术支撑机构的职责分工,健全完善线索处置、信息共享、监督抽查、检打联动等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执法合力。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跨区域农业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强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的交流协作。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执法机构、执法人员,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二章 执法机构和人员管理 第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集中行使农业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以农业农村部门名义统一执法。 第十条 省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承担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查处具有重大影响的跨区域复杂违法案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市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明确由市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承担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责,负责查处具有较大影响的跨区域复杂违法案件及其直接管辖的市辖区内一般农业违法案件,监督指导、组织协调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统一实施辖区内日常执法检查和一般农业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第十一条 农业农村部建立健全执法办案指导机制,分领域遴选执法办案能手,组建全国农业行政执法专家库。 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选调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骨干组建执法办案指导小组,加强对基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协作机制,引导和支持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执法机构协助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日常巡查、投诉举报受理以及调查取证等工作。 县级农业行政处罚权依法交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使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提供专业技术、业务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保障。 第十三条 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经下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程序调用下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开展调查、取证等执法工作。 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根据执法协同工作需要,参加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十四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过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鼓励和支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第十五条 农业农村部负责制定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纲,编撰统编执法培训教材,组织开展地方执法骨干和师资培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本辖区内执法人员培训。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实训基地、现场教学基地。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应当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开展执法练兵比武活动,选拔和培养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执法办案能手。 第十七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和实施执法人员定期轮岗制度,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的执法人才。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置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应当在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行政执法辅助性工作。禁止辅助人员独立执法。 第三章 执法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及相关执法活动,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合理,文书规范。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得玩忽职守、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本部门或者本级政府官方网站、公示栏、执法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职责、依据、范围、权限、程序等农业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及机构职能、执法人员等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出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耕地质量、动植物疫情防控、农机、农业资源生态环境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保护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农业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查封扣押财产、收缴销毁违法物品产品等直接涉及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以及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全程音像记录。 农业行政执法制作的法律文书、音像等记录资料,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出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等重大执法决定前,应当依法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结合本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制定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第二十三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制作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应当遵照农业农村部制定的农业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农业行政执法基本文书格式。 农业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表述清楚、逻辑严密、用语规范。 第二十四条 农业农村部可以根据统一和规范全国农业行政执法裁量尺度的需要,针对特定的农业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自由裁量权基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农业农村部规定,制定本辖区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明确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并向社会公开。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行使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准确适用行政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 第二十五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时,应当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并按照规定要求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农业执法标志。 第二十六条 农业农村部定期发布农业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规范和统一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法律适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发布辖区内农业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第二十七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执法工作全过程。 县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采取包区包片等方式,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建立联系机制。 第二十八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或者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 第二十九条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及其执法人员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执法,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准徇私枉法、庇护违法者; (二)不准越权执法、违反程序办案; (三)不准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四)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和亲友牟利; (五)不准执法随意、畸轻畸重、以罚代管; (六)不准作风粗暴。 第四章 执法条件保障 第三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落实执法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将农业行政执法运行经费、执法装备建设经费、执法抽检经费、罚没物品保管处置经费等纳入部门预算,确保满足执法工作需要。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数据归集整合、互联互通。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已有执法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平台,全面推行掌上执法、移动执法,实现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信息网上查询。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执法工作需要,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置执法办公用房和问询室、调解室、听证室、物证室、罚没收缴扣押物品仓库等执法辅助用房。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辖区农业行政执法实际,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合理配备农业行政执法执勤用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执法装备配备标准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配备依法履职所需的基础装备、取证设备、应急设备和个人防护设备等执法装备。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内设或所属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中在编在职执法人员,统一配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及有关技术规范配发制式服装和标志,不得自行扩大着装范围和提高发放标准,不得改变制式服装和标志样式。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制式服装和标志,辞职、调离或者被辞退、开除的,应当交回所有制式服装和帽徽、臂章、肩章等标志;退休的,应当交回帽徽、臂章、肩章等所有标志。 第三十五条 农业农村部制定、发布全国统一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农业农村部有关要求,规范使用执法标识,不得随意改变标识的内容、颜色、内部结构及比例。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标识所有权归农业农村部所有。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不得将相同或者近似标识作为商标注册。 第五章 执法监督 第三十六条 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对下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明显不当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属于社会影响重大、案情复杂或者可能涉及犯罪的重大违法案件,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可以采取发函督办、挂牌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督促下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调查处理。接办案件的农业农村部门及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应当及时调查处置,并按要求反馈查处进展情况和结果。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行政
发布时间
2022-12-01
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十八部门联合印发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十八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方案(2022—2025年)》,方案提出,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经国务院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直面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聚焦突出问题、明显短板和发展关键,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25年,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食品合格率进一步提高,消费品优质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工业品质量稳步向中高端迈进,建筑品质和使用功能不断提高;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全面提升。 二、推动民生消费质量升级 (一)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食品供给。强化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推广应用缓释肥、有机肥和高效低风险农药。完善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强化米面油等大宗粮油产品和蔬菜、果品、木本油料质量保障。着力提高乳制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国产婴幼儿配方乳粉竞争力。加强冷链食品监管,严格排查管控涉疫食品,防止脱冷变质的冷藏冷冻食品流入市场。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控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食品污染物等安全风险。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达标合格农产品(农产品“三品一标”)发展以及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开展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行动,推进地方特色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继续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农业农村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海关总署、工业和信息化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增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围绕特殊人群消费品发展需求,加大人体工效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和标准制定力度。深入推进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提高校服、玩具、文具和婴童用居家防护、运动防护、助行骑乘等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建立老年用品产业标准体系,推动适老化产品发展和智能应用及终端产品适老化改造。提高轮椅、助行机器人等康复辅助器具智能化程度,丰富助视、助听和辅助阅读类产品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促进日用消费品升级迭代和文体用品创新发展。加强数字化试衣、智能服装等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大力推动服装、鞋类产品、羽绒制品等领域产品质量分级。提高清洁类家电产品的消毒除菌、清洁净化性能,提升厨房电器一体化、智能化和能效水平,发展便携式小家电。严格家居装饰装修产品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提升厨卫五金、人造板等零部件及材料质量。提高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用品和应急物资质量水平。推进商品包装和流通环节包装减量化、标准化、循环化。加大健身器材和运动用品优质供给,提升音乐、舞蹈、美术用品质量水平。提高首饰、艺术陶瓷等工艺美术产品和丝绸刺绣、文房四宝等传统文化产品创作设计水平。(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药监局、体育总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建筑工程品质提升。进一步完善建筑性能标准,合理确定节能、无障碍、适老化等建筑性能指标。探索建立建筑工程质量评价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对地区工程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加快推进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建设,推动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探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抽查和工程质量检测专项治理行动,依法严厉查处质量不合格和检测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 (五)提高基础件通用件质量性能。加强基础共性技术研究,提升轴承、齿轮、紧固件、液气密件、液压件、泵阀、模具、传感器等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可靠性、稳定性,延长使用寿命。加快设计、制造工艺软件国产化应用,推进电子设计自动化参考架构标准化,研发高端芯片关键装备和仪器。加强高端仪器仪表计量测试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设备精度、稳定性和标校技术水平。(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材料质量保障能力。提高通用钢材、航空铝材、基础化工原料、水泥、平板玻璃等质量稳定性、可靠性和耐久性。加快冶金、化工、纺织、建材、林产工业等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在一定条件下具有易燃危险性的工业原材料出厂质量安全控制和抽检。实施新材料标准领航行动和计量测试能力提升工程,提升稀土、石墨烯、特种合金、精细陶瓷、液态金属等质量性能,加快先进半导体材料和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的标准研制,加强新材料制备关键技术攻关和设备研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国家林草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中科院、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提升电子装备、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水平,加快数控系统、关键功能部件、整机、系统集成方案升级和推广应用。加快标准升级迭代,主粮作物收获机械、拖拉机平均故障间隔时间指标分别提高到80、250小时以上。突破工程机械稳定性设计、控制和传动系统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技术,推动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和非公路自卸车等平均失效间隔时间比现行国家标准提高60%以上。提升电动交通工具和电池驱动非道路移动机械等的安全可靠性。完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范,推动桥式、门式起重机设置不同形式高度限位装置。加强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工局、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引导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优质发展 (八)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品质量。提高移动通信终端、可穿戴设备、超高清视频终端等数字产品智能化水平和消费体验。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提升企业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提高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质量要求,强化IPv6在物联网产品和系统的部署应用。构建云基准测评体系和云服务能力评估体系,提升云计算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动新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5G等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链条改造,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围绕新材料、生物技术、医疗器械、数字技术等前沿领域开展标准研究和验证。加强系统融合、时间同步、仿真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提升智能网联汽车的环境感知、决策和安全性能。(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促进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支持企业构建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探索人机互动新模式,提升网络消费体验。督促平台企业强化平台销售和直播带货产品的质量管控和追溯,依法承担商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切实维护用户个人信息权益及隐私权。深入推进农产品出村进城和“数商兴农”。推动出行服务领域平台企业持续改善用户体验。深入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创建。(商务部、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促进服务品质大幅提升 (十一)引导居民生活服务高品质发展。结合城市更新行动,推进完整社区、活力街区建设。加强家政服务规范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母婴护理、家政培训标准,推动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大力推进家政进社区,实施“家政兴农”行动。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健全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推广电梯“全包维保”、“物联网+维保”。规范家居服务市场,提升家装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推进快递绿色包装标准体系建设。提升快递“最后一公里”投递服务能力。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鼓励餐饮企业丰富提升菜品、提高服务水平、创新经营模式。发展多样化、优质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大力整治“不合理低价游”,持续完善旅游服务质量评价体系。(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文化和旅游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生产流通服务专业化融合化水平。加大涉农金融服务供给,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企业上市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发展绿色直接融资,持续支持绿色债券发行。加强数字技术在普惠金融领域中的依法合规和标准化应用。推动物流网络化一体化发展,加快城市配送绿色货运、冷链物流发展,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广标准化、集装化、单元化物流装载器具和包装基础模数。培育一批制造服务业新型产业服务平台或社会组织,鼓励其开展协同研发、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应用等活动。提升专利商标审查质量和效率,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邮政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社会服务效能。持续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和结果通报。加强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实施村级综合服务设施提升工程。推动康复辅助器具产业提质升级。健全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和相关标准,组织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实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按年度提出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推动医疗服务质量持续改进。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加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集成化办理、便民热线运行、服务评估评价等标准的制定、实施和宣贯。督促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领域企业公开服务内容、服务流程、资费标准等信息。(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以质量变革创新推动质量持续提升 (十四)强化科技创新对质量提升的引领作用。建立科技创新政策和质量政策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部署实施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科技项目,加大科技研发计划对质量提升的支持力度,重点面向影响制约产业发展的质量短板问题开展质量关键共性技术研究。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技术创新投入,发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和服务型制造。推动质量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和实现产业化应用。推动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与质量管理融合发展,提升质量精准化控制和在线实时检测能力。(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加强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激励引导,发挥中央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主力军作用,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着力解决产品性能和品质档次“卡脖子”、“瓶颈”问题。强化跨部门、跨领域协调推进,促进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产业链上下游标准衔接。加强食品农产品追溯码、物品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推广应用。支持产业链“链长”、“链主”企业和“领航”企业将相关企业纳入共同的供应链和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技术联合攻关和质量一致性管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加强国家、区域、产业质量基础设施能力建
2022-11-24
农药头部企业全年销售业绩或将继续增长
农药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在我国农业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今年以来,农化行业呈现景气上行趋势,A股农药制造公司业绩普遍向好。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A股市场30家上市农药制造企业,29家前三季度业绩均实现盈利,其中25家公司均实现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1家公司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率超100%。 而对于业绩大增,多家农药企业提及主要原因是今年农药产品价格维持高位。天使投资人郭涛告诉记者:“近年来,在‘退林还耕’、助粮食安全的大背景下,粮食种植面积大幅扩大、农药需求旺盛,叠加石油及化工矿物原料等上游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农药价格仍会继续维持强势走势。” 多家券商在近期的研报中表示,第四季度是农资需求旺季,农药产品价格有望保持坚挺,相关公司四季度业绩或持续增长。值得一提的是,在业内人士看来,农药行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有望保持较高景气程度的同时,头部企业优势更加明显。 主营产品量价齐升 10月30日下午,随着红太阳(000525.SZ)、湖南海利(600731.SH)、华邦健康(002004.SZ)三季度报告的披露,A股市场30家农药制造企业均已发布。 从数据来看,前三季度,A股30家农药制造公司实现总营收1,382.44亿元,实现总归母净利润153.66亿元。其中,在营业收入上,利尔化学(002258.SZ)、红太阳、润丰股份(301035.SZ)、先达股份(603086.SH)、广信股份(603599.SH)、苏利股份(603585.SH)、贝斯美(300796.SZ)7家公司同比增长率在50%以上;在归母净利润方面,安道麦A(000553.SZ)、红太阳、先达股份、江山股份(600389.SH)、颖泰生物(833819.BJ)、润丰股份(301035.SZ)、贝斯美、利尔科学(002258.SZ)、中旗股份(300575.SZ)、百傲化学(603360.SH)、蓝丰生化(002513.SZ)11家公司同比增长率在100%以上。 具体来看,红太阳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74亿元,同比增长7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6亿元,同比增长2,504.27%。 对于业绩大增,红太阳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主要是内外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外在来说,今年以来,受俄乌战争和全球粮食危机日益严重的影响,农化行业行情景气,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一直高位运行。从内在来说,公司也准确地把握住了此次行业发展形势,抢抓市场机遇的同时,科学组织生产经营,积极开拓新兴市场。今年前三季度主要产品量价齐升、在手订单充足、产能开工率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因此业绩上也实现营利双增长。”他告诉记者。 与红太阳类似,多家农药上市公司都提到今年前三季度农药价格同比上涨的情况。扬农化工(600486.SH)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31.02亿元,同比增长41.77%;实现归母净利润16.38亿元,同比增长61.33%。对于业绩上涨,扬农化工在公告中表示,2022年前三季度与上年同期相比,部分主要农药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上涨,另一方面公司子公司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三期项目全面达产,四期项目第一阶段项目相继投产,公司积极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生产保供,以多产支持多销,有力保障了市场需求,促进了经营业绩大幅提升。先达股份也在此前业绩公告中表示,业绩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同比上涨。 头部企业或继续增长 “四季度是农药外销的旺季和国内备货的高峰期,四季度的业务应该会持续稳定。目前公司订单充足,部分产品已经接单到明年一季度。"红太阳相关工作人员在提到四季度业绩时向记者表示。事实上,在业内人士看来,农药行业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有望保持较高景气程度,同时头部企业业绩或将继续增长。光大证券研报指出,受益于非专利农药市场规模及占比的持续提升,叠加粮食安全备受重视背景下对于高品质农药产品需求的提升,农药行业将维持较高的景气程度。此外,考虑到农药市场拓展过程中农药登记证的重要性,行业头部企业凭借数量庞大、品类丰富的登记证储备将在行业景气背景下更具优势。 据了解,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和俄乌地缘政治冲突的全面升级再度加剧了全球粮食供给体系的不稳定性,同时“粮食安全”重要性显著提升。今年1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林草局八部门联合发布《“一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到,“十四·五”期间农业绿色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对农药产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农药产业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明显短板,持续推进农药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对此,规划提出,要推进农药生产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中型生产企业,同时将农药生产企业由2020年的1.705家减少到1.600家以下,农药经营门店控制在30万家。此外,三大粮食作物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5%,持续推进化学农药减量使用。这意味着,我国农化行业整合速度加快,农药产业体系更趋完善,产业结构更趋合理,而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成为我国农药行业的主导力量。同时,持续追求高效、低毒、环境友好型农药的市场需求,将推动企业研发与应用绿色高效的农药。
2022-11-15
哈佛推荐:从优秀到卓越的26个习惯!
亚里士多德说—— 我们日复一日,所做的事情决定了我们是怎样的人。 所谓卓越,并非是一种行为,而是一种习惯。 优秀是一种习惯,从优秀到卓越也是一种习惯。 如果你期望有所改变,就应从改变习惯做起。 什么是习惯? 习惯就是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养成,然后不假思索就能够形成条件反射的、相对固定程式化的思维和行为方式。 习惯是怎样形成的? 要养成好习惯,克服坏习惯,就需要了解习惯形成的机理。 詹姆斯·科尔利在他的《原子习惯》一书中,利用神经科学和心理学阐述了习惯形成的内在原理。 他认为,习惯是由触发、欲望、行动、回馈4个步骤组成的。 举例说明。 有的人养成了走到办公室就先泡一杯茶的习惯。 这个习惯形成的机理是这样的—— 每天早晨,他一旦进入工作的场景,就会触发他产生想喝茶的欲望。 然后,他就去泡了一杯茶(行动)。 茶的颜色、气味、口感,及以及缓缓升起的蒸汽、徐徐舒展下沉的叶片、手握茶杯尽在掌控的感觉,都是让他感到惬意舒适的回馈。 这4个步骤,日复一日的循环,让他养成了这个习惯。 如何改变坏习惯? 改变坏习惯,也要从打破这个循环开始。 具体说,要从改变触发条件做起。 而改变触发条件最好的办法,就是使用一种行为取代另一种行为。 比如上面的例子。 他每天到达办公室,可以先去巡视工作现场或者清理工作环境,来改变触发条件,形成新的习惯。 比如,有人在思考问题或撰写材料的时,喜欢吸烟。 要改变这个习惯,就需要在思索或写作场景出现的时候,用比如喝杯水、深呼吸或者站起来活动一下,来取代顺手拿烟的行为。 坚持一段时间,就能够形成新的触发条件,改变最初吸烟的条件反射。 通过五大洲超过1.8万名商业精英的线上反馈,发现良好的习惯有一定的共性。 依据数据统计的位次,从优秀到卓越的26个好习惯—— 1. 每月学习一项新的技能。 2.每月审视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 3.每月读一本新书。 4.每月联系一次久违的朋友。 5.每周认识一个新朋友。 6.每周一次走向大自然。 7.每天早晨对着镜子自我激励。 8.每晚列清第二天事项的优先级。 9.每天至少八杯水。 10.先做最重要、最难的事情。 11.经常整理保持工作现场整洁。 12.限制自己的最长工作时间。 13.确定自己最晚睡觉的时间。 14.做不到的事情在第一时间拒绝。 15.同一时间只做一件事。 16.美好生活从认真早餐开始。 17.利用碎片时间锻炼身体。 18.经常向优秀人士请教。 19.只在固定时间集中处理手机信息。 20.不懂就问,有错就改。 21.随时表达感激。 22.学会倾听和反省。 23.成绩要庆祝并奖励自己。 24.保留和家人、朋友、宠物在一起的时间。 25.保持微笑。 26.多和积极的人在一起。
2022-11-09
江苏拟实名制购买和定额制使用农药,11月26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保障食物安全、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积极探索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以下简称“两制”),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探索开展“两制”工作,有效管控化肥农药使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方式,促进农业持续增效、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加快建设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新时代鱼米之乡,在“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中展现新作为。 到2025年,化肥农药实名制购买常态化,定额制使用在规模经营主体中试点先行并逐步实现省域农业县(市、区)全覆盖。与“十三五”期末相比,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化学农药使用量均下降3%、利用率达43%,其中规模经营主体使用量下降4%,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取得明显进展。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两制”大数据平台。按照“苏农云”大数据平台标准规范,构建化肥农药产品、销售、购买、使用信息全程可追溯体系,经销商、购买人、购买量、使用人、使用量、使用地点及规模等上图入库、动态更新,实现全链条、闭环式、全方位智慧监管。(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实名制购销渠道。加快推进线下销售规范化门店建设,配备实名验证电子设备、自助认证操作台、无线小票打印设备等可追溯销售终端,加大“店内码”等农资产品电子标识应用力度,推行刷卡、刷脸等信息化购销方式,打造化肥农药零售新模式。进一步强化厂商直购、线上云购等的实名制管理。2023年,部分区域率先推进规范化销售门店建设、实名制购买试点;2025年,全省基本实现实名制购买和规范化销售门店运营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供销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探索推行定额制使用标准。分作物制定化肥农药指导性定额使用标准,组织开展对县域、规模生产经营主体的化肥农药使用总量定额测算,探索建立以农田面积、种植作物确定化肥农药最高购买量的监管机制,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定额标准,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对县域范围内化肥农药销售量、使用量及重点区域、重点主体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年度监测统计结果发布制度。制定因自然灾害、病虫害大发生等特殊情况下的化肥农药定额使用应急预案。(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卫生健康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农业生产精确管理。加快发展农业遥感和智能决策技术在作物生产上的应用,准确提取作物空间分布和种植面积,精准判别作物生长发育进程、营养元素丰缺、病虫发生发展等动态,完善作物生产管理智能决策系统,提高专家系统和作物模型对肥料、农药使用管理精度,加快发展基于病虫害识别、作物营养诊断的精准变量施药施肥技术,为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持。(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普及科学施肥技术。提高测土配方施肥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大力推广水稻侧深施肥、水肥一体化、种肥同播等技术,降低化肥用量,提升利用效率。实行有机无机肥结合、速效缓效肥配合、灌溉施肥耦合,积极创新轮作、间作等耕作制度,建设一批化肥减量增效示范区和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90%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农药精准施用水平。健全农作物病虫害监测网络,建设一批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标准化区域站,推进智能化监测,主要病虫草害预测预报准确率达到90%。加强重要病虫草害发生规律研究,强化农药有效性监测,推广精确对靶喷雾技术和装备,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绿色防控示范区和示范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65%以上。(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研发绿色生产投入品与装备。开发应用缓控释肥、生物肥、水溶性肥、多功能肥等绿色高效新型肥料产品,以及生物农药、杀虫灯、性诱剂、生物可降解投入品等农作物绿色防控产品和技术,降低化肥和化学农药依赖度。加快选育推广抗逆抗病、优质专用、肥药高效利用作物新品种。加强高效精准施肥施药、环境控制技术及智能化装备研发应用,降低化肥农药用量、提升利用效率。(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建设绿色生态高标准农田。加强耕地质量保护,提升耕地基础地力,减少作物高产对化肥的依赖。健全农田生态防护林、水土保持林、生态沟渠拦截网、退水循环利用系统,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建设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高标准农田。通过源头减量控制、过程逐级拦截、养分循环利用、末端生态修复等综合整治措施,控制和减少化肥流失。(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将“两制”工作列入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两制”工作技术专家组,制定工作方案,强化技术支撑,明确目标任务、工作举措和时间进度。省农业农村厅要牵头做好协调,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统筹推进、部门联动、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实现“两制”工作常态化、减量增效科学化。(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省供销社、省农科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强化政策扶持,将“两制”相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健全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和统计监测机制,加大对绿色替代投入品的研发使用和绿色防控的支持力度,引导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支持有条件地区逐步推广化肥农药集中采购、统一配供机制。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共同投入“两制”工作。(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林业局、省供销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绩效评价。建立“两制”绩效评价机制,从制度建设、实名制购买、定额制使用、使用强度、利用效率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测评估,科学衡量“两制”工作进程和水平,实行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加强评价结果应用,激励更多主体自觉参与“两制”工作。开展农田退水水质监测,科学评估“两制”工作的生态环境效益,推动环境质量改善,提高水源地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化肥农药经营、使用管理过程中的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销售和使用行为。 本文件自2022年11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1月26日。
2022-11-04
如何快速识别假农药
最近两年,假劣农药事件频频曝光,如“滨州11·13案”“冒充河北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假冒伪劣‘敌草快’除草剂”等,涉案金额高达1.6亿至3.1亿元,不仅扰乱农药市场,还给众多农户带来巨大损失。 01什么是假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假农药:① 以非农药冒充农药;② 以此种农药冒充他种农药;③ 农药所含有效成分种类与农药的标签、说明书标注的有效成分不符。禁用的农药,未依法取得农药登记证而生产、进口的农药,以及未附具标签的农药,按照假农药处理。 02简单辨别假冒伪劣农药的方法 小编查询相关资料,对辨别伪劣假农药的方法总结如下,以供参考。 2.1 农药标签及包装外观上识别真假 农药名称:标签上的产品名称必须表明农药通用名,包括中文通用名和英文通用名以及百分含量和剂型,进口农药要有商品名。 查看“三证”:“三证”即该产品的产品标准证号、生产许可〈批准〉证号及农药登记证号,没有三证或三证不全即为不合格农药。 查询农药标签,一个标签二维码对应唯一一个销售包装单位。查阅二维码的同时,查询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企业网站、农药生产许可证、查询次数、生产企业真实工商注册等信息,有利于判断农药真假。 农药有效成分、含量、重量:农药成分、含量、重量与标识不符即可认定为伪劣农药。 农药标签颜色标志带:标志带是绿色的为除草剂、红色的为杀虫剂、黑色的为杀菌剂、蓝色的为杀鼠剂、黄色的为植物生长调节剂,所买不符即为假农药。 使用说明书:不同厂家生产的同一类药品由于浓度不同、那么它的使用方法就不一样,否则即为假农药。 毒性标志及注意事项:农药如果没有毒性标志、中毒时的主要症状和急救措施、安全警句、安全间隔期、储存的特殊要求即可认定为假农药。 2.2 农药形态上识别优劣 粉剂、可湿性粉剂应为疏松粉末,无团块,颜色均匀。如有结块或有较多的颗粒感,说明已受潮,如果产品颜色不匀,说明该农药为不合格产品。 乳油剂应为均匀的液体,无沉淀或悬浮物。如出现分层和混浊现象,或者加水稀释后的乳状液不均匀或有乳油、沉淀物,说明该产品为不合格农药。 悬乳液应是可流动的悬浮液、无结块,经长期存放可能存在少量分层现象,但经摇晃后应能恢复原状。如情况与上面不符即为不合格农药。 熏蒸用的片剂如呈粉末状,改变了原有药品的形状,则表明该药品已受潮变质,为不合格农药。 水剂应为均相液体,无沉淀或悬浮物,加水稀释后一般不出现混浊沉淀。 颗粒剂产品应粗细均匀,不应含有许多粉末。 以上就是几种简单识别假冒伪劣农药的方法,另外在购买农资产品的时候,最好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誉度好,并且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门市去购买,其次在购买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时一定要索要正规发票或凭证,以备以后发生质量问题时有据可查,可作为投诉的依据。 03假农药一般特征 假农药一般会出现以下特征:① 注册商标标注不规范;② 广告宣传语多,含有“保证高产、无毒、无害、无残留”等信息。③ 含保险公司宣传和广告色彩的内容。④ 含贬低其他产品的文字,或与其他农药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的描述。⑤ 出现违反农药安全使用规定的用语、画面。⑥ 标签含有以农药科研单位、植保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用户的名义或形象作证明的内容,如“某某专家推荐”等。⑦ 有“无效退款、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文字。 04常见假农药实例 (1)50%精甲·噁霉灵水剂是假农药。截至2021年1月26日,我国已批准登记的精甲·噁霉灵产品共有8种,含量包括3%、30%、32%,从未批准50%精甲·噁霉灵水剂产品登记。 (2)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所有“二溴磷”均为假农药。需要说明的是,二嗪磷与二溴磷是两种不同的农药,不要混为一谈。目前我国批准登记的二嗪磷产品有62个。 (3)浏阳霉素是由灰色链霉菌浏阳变种所产生的一种具有大环内酯结构的抗生素,低毒、低残留,可有效防治多种作物的多种螨类的广谱杀螨剂,目前我国市场上销售的浏阳霉素产品均为假农药。 (4)截至2021年1月底,我国批准登记并在有效期内的嘧霉胺制剂产品共126个,但未批准过嘧霉胺烟剂产品登记,所以市场上销售的嘧霉胺烟剂(包括含有嘧霉胺成分的复配剂)产品均为假农药。 05购买农药注意事项 产品使用范围与本地农作物不相符的农药;价格明显低于同类产品的农药;涉嫌假劣农药。 06假劣农药的处理 发现了假劣农药怎么办?当农户发现购买了假冒伪劣农资产品,首选应找经销商。如经销商无法解决,农户可打“12316”电话投诉,也可直接到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维权过程中必须保留好证据:① 购货发票。② 农资物品的包装袋。③ 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④ 申请保全证据和保全证据公证。
2022-10-27
危废公开
2022-10-17
假农药占比下降!2021年农药监督抽查情况分析
农药产品监督抽查是农药监管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对于保证农药产品质量、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规范农药生产经营秩序发挥了重要的作用。2021年,农业农村部门采取例行抽查、重点抽查及专项抽查的方式,对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等25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农药监督抽查。 01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总体情况 2021年共抽检农药有效样品4,865个,合格样品4,640个,合格率95.4%,比2020年农药监督抽查总体合格率(96.2%)降低了0.8个百分点。不合格样品225个,不合格率为4.6%,其中,检出假农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86个,占检测样品总数的1.8%,占不合格样品的38.2%。 02农药质量抽检结果特点及存在主要问题分析 2.1 质量抽检结果特点 2.1.1 例行抽查 2021年,通过从农药市场随机抽检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等农药样品3,794个,合格样品3,644个,合格率96.0%,比总体合格率95.4%高出0.6个百分点,但比2020年农药例行抽查合格率97.1%降低了1.1个百分点。 2.1.2 专项抽查 近年来,农业农村部针对敌草快、草甘膦、草铵膦等灭生性除草剂非法添加百草枯及生物农药非法添加化学农药开展了专项抽查,取得了明显成效,灭生性除草剂中检出非法添加百草枯的比例由2017年的3.8%降低至2021年的0.5%。本次专项抽查共抽检940个样品(专项抽查和重点抽查有重合),合格样品895个,合格率95.2%,比2020年专项抽查质量合格率95.3%降低0.1个百分点。其中,抽检灭生性除草剂样品735个,合格样品710个,合格率为96.6%,检出含百草枯的样品4个,占灭生性除草剂样品的0.5%,占不合格灭生性除草剂样品的16%。在灭生性除草剂样品中,抽检敌草快产品298个,合格样品291个,合格率97.7%,不合格敌草快样品中,有3个样品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有4个检出百草枯成分,检出百草枯成分的样品占敌草快样品的比例为1.3%,占不合格样品的比例为75%。抽检205个生物农药样品,合格样品185个,合格率90.2%,比2020年生物农药样品合格率81.6%提高了8.6个百分点。 通过对抽检质量不合格样品进行梳理,不合格情形主要有以下两种:一是苦参碱、印楝素、敌草快、多抗霉素B等农药有效成分未检出;二是农药产品中非法添加了虫螨腈、硫虫酰胺、二氯异丙虫酰胺、吡蚜酮、氯虫苯甲酰胺、己唑醇、三环唑、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高效氯氰菊酯、百草枯等农药成分。 2.1.3 重点抽查 2021年,农业农村部组织地方对近年来涉嫌质量问题较多的标称企业开展重点抽查,共重点抽查了618个农药样品(重点抽查和专项抽查有重合),合格样品567个,合格率91.7%,比2021年总体合格率低3.7个百分点,比2020年重点抽查质量合格率93.0%降低了1.3个百分点。在重点抽查中,检出假农药样品23个,占重点抽查不合格样品的45.1%。产品不合格主要原因为标称有效成分为阿维菌素、2,4-滴、氟铃脲、仲丁威、联苯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咪鲜胺等样品的有效成分未检出,或擅自添加吡虫啉、唑虫酰胺、二氯异丙虫酰胺、啶虫脒、氟铃脲、虱螨脲、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马拉硫磷、氯氰菊酯、噻嗪酮等其他农药成分。 2.1.4 单、混剂抽查 2021年监督抽查检测的4,865个样品中,包括单剂3,689个,占检测总数的75.8%,合格样品3,537个,合格率95.9%;混剂1,176个,占检测总数的24.2%,合格样品1,103个,合格率93.8%。单剂质量合格率比混剂高出2.1个百分点,与近年来单剂和混剂合格率比例关系趋同。 2.1.5 不同类型农药 在检测的4,865个农药样品中,杀虫剂2,241个,占检测总数的46.1%,合格样品的2,103个,合格率93.8%;杀菌剂1,002个,占检测总数的20.6%,合格样品972个,合格率97.0%;除草剂1,431个,占检测总数的29.4%,合格样品1,390个,合格率97.1%;其他191个,合格样品175个,合格率91.6%。在本次抽检中杀虫剂抽查比例最高,其质量略低于除草剂和杀菌剂。 2.2 质量不合格样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2021年农药监督抽检情况来看,质量不合格样品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二是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三是有效成分含量、安全控制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四是假冒和伪造农药登记证号。对于同一产品可能同时存在以下多种情况的,则进行重复统计(不同质量不合格样品占不合格总数的比例图6)。质量不合格问题多发生在规模较小的生产企业或非法企业,制售假劣农资的行为常常呈现专业性、隐蔽性强,网络化销售不易追查,区域化集中等特点;问题生产企业多未健全完整质量控制体系,相关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产品质量不能有效保证。 2.2.1 标明的有效成分未检出 在质量不合格样品中,其中标明的有效成分(或其中1种有效成分)未检出的样品有51个,占质量不合格产品的22.7%。 2.2.2 擅自加入其他农药成分 质量不合格样品中有53个擅自添加了其他农药成分,占质量不合格样品的23.6%。其中1个氟虫腈样品中检出高毒农药克百威,4个敌草快样品中检出百草枯,在苏云金杆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虫酰肼等7个样品中检出二氯异丙虫酰胺(CAS:500008-54-8)未登记成分(同一产品同时存在多种情况的重复统计)。 2.2.3 有效成分含量、安全控制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样品中含有标明的有效成分,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有136个,占质量不合格样品的60.4%。样品中有效成分外的安全控制项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有6个,占质量不合格样品的2.7%。 2.2.4 假冒和伪造农药登记证号 非法生产企业的样品共7个。假冒、伪造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登记证不在有效状态的样品有29个,占不合格样品的12.9%。 03我国农药行业产品质量变化趋势分析 3.1 产品质量快速提升 为加强农药监督管理,维护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农业农村部连续开展全国农药监督抽查工作,农药产品质量总体合格率从2005年的81.7%到2021年的95.4%,提高了13.7个百分点,其中生物农药质量合格率从2016年的32.2%到2021年的90.2%,生物农药质量显著提升。 3.2 非法添加农药隐性成分比例下降 历年农药监督抽查工作中,将有效成分含量和违规添加其他农药成分作为检测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图分析可以看出假农药占不合格样品的比例总体呈逐年下降趋势。 04农药质量监管建议 4.1 加强地方农业执法队伍建设和能力提升 目前,各地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队伍基本建立,执法体系正在不断健全。在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能力方面应继续强化,积极创新工作体制,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并进一步落实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及时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彻查制售假劣农资源头,严厉打击农业违法行为。 4.2 加强对农药经销商的普法培训 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应严格落实《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通过加强对农药经营者关于法律和业务能力的培训,强化经销商进货把关,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增强经销商法律和责任意识,更好地指导农民选购、使用农药,进一步保证用药安全,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4.3 合理应用和进一步优化农药产品可追溯平台 《农药管理条例》《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规定标签上应当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故各生产企业应当严格落实农药产品追溯要求,确保产品追溯信息完整,市场监督执法人员应当严格审查产品追溯电子码信息,对于产品包装信息与追溯电子码信息不一致的应当继续追查。进一步优化升级农药产品的可追溯管理平台,使得平台在监督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减少其他厂家假冒的农药产品在市场上流通。 4.4 完善农药相关管理规定 《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自2017年修订出台以来,个别条款可能出现了不适应农药发展形势的情形。建议农业主管部门广泛调研听取地方农业主管部门、一线农药执法人员、相关企业、行业协会等团体的意见,研究完善农药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农药生产经营行为,营造良好市场氛围,保证农药产品质量。
想成为一名优秀班组长吗?得做到三会、五问、六三、七威!
第一会:会说 班组长在管理班组内部工作时一定要会说,其体表现在: 1 开班组会议时说 在班组会上,班组长要言简意赅、切中要害。这需要班组长在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如就会议内容与班组员工交流要点,或在工作薄上记下会上讲话要点。此外,班组长还要训练自己讲话的技能,学习点式讲话,即说要点。因为一般班组的会议比较短,需要安排的具体工作很多。所以,班组长讲话必须有条理,突出重点。 2 与班组成员沟通时会说 班组长在与员工进行交流、沟通时,尤其是员工犯了某种错误时,不要直截了当,而要找一个好的切入点,这样双方交流起来会比较自然,气氛也不会尴尬。 在交流中,班组长要以情动人、以诚相见,这样员工才愿意说出自己的真心话;还要注意引导员工,用询问的方式引出员工的想法,了解其立场、需求、愿望,这样可以有效引导谈话,营造比较自然的谈话氛围。班组长还要注意倾听,给员工展示自我、成就自我的机会,使员工产生一种满足感,其配合意识和参与意识就会被调动起来。 在沟通时,班组长要注意沟通方式因人而异。特别是现在一些年轻的员工都讲求个性,沟通的方式可以多样化,例如通过他们喜爱的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沟通,让他们感觉你很亲切,平易近人.也乐于与你交流。 3 向领导汇报时会说 班组长需要定期向领导汇报本班组的一些情况,这就要求班组长掌握一些汇报技巧。 在汇报前,班组长要把汇报的内容以提纲的形式列出,列提纲时尽量用标题形式把逻辑关系表示清楚,这样汇报时才有条理;还要充分准备,汇报时才能从容自若。班组长向领导汇报时应简单扼要,不要拖沓冗长。领导事务重多,没有时间听长篇大论;领导大多也有在基层工作的经验,所以班组长汇报时只要点到为止即可。 需要注意的是,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一定要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因为没有一个领导喜欢好大喜功、不切实际的人。 第二会:会写 1 会写工作计划和总结 班组长对班组工作的管理职责必然要求其对工作进行计划和总结。班组工作计划做得好,工作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总结做得好,则能够让上级看到班组的成绩,让班组得到应有的表扬,员工的士气可以受到鼓舞,从而更有利于班组工作的开展。 2 会填写班组的各种报表 规范、标准地填写各种报表是对班组长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班组的报表很多.班组长要注意各种报表的不同设计格式,使班组报表更加适合记录的需要。 另外,班组长不但要自己会填写报表,还要指导班组其他员工正确填写报表,提高其填写报表的能力。班组长应汇集班组各种报表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并且找到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只有这样,班组报表才能在班组工作中真正发挥作用。 第三会:会做 “已所不欲,勿施与人”,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对于班组工作,班组长要带头干,带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班组长应是在专业内有较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全面理论知识水平的业务骨干,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工作应该做到技术知识精通,对设备的工作原理、技术要求和设备的检修质量、运行状况等都要有全面的了解和掌握。 班组长要率先掌握先进技术,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然后把自己掌握的技术和经验毫无保留地传授给班组员工。班组长要通过业务指导、言传身教以及组织班组成员互帮互学的形式,努力提高班组成员的整体技术素质,打造名副其实的技能型、创新型班组。 在生产管理过程中,班组长应该能够迅速排除班组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能够迅速解决班组生产中、工艺技术上遇到的难题。 在一线班组中不难发现这样的现象,一个原本凝聚力和战斗力都很强的班组,换了一个新的班组长,很快就“天上地下”:人心动荡、士气低落、业绩下滑、表现不佳。而一个原本班组气氛欠佳,业绩较差的团队,换了一位新的班组长后,异军突起。同时,一个被班组长认为“朽木不可雕”的员工,却在换了一个新的班组长后,迅速成为骨干? 纠其原因时,想到一本书名《孩子的错都是你的错》。其实团队的错,下属的错,何尝不是也是管理者的错呢。做好班组长,特别是有业绩压力的一线班组长。凡有错之处,多从自身的角度找原因。做做以下五问。 第一问:我给目标了吗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理想和目标,作为“上头”要了解下属的思想和想法,当其目标同团队目标一致时,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其努力实现;当其个人目标不明确或与团队目标不一致时,要用团队目标引导和影响下属,树立与团队一致的目标,为团队目标而努力工作,以团队目标实现作为个人价值的实现。 同时,可能不同阶段的子目标是不一样的,不同岗位、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的员工目标也是不一样的、分层的,作为班组长,要学会分层引导,并帮助他们制定符合自身实际的目标理想,并且统一于团队每一阶段目标之下。只有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个人积极性,个人和团队才能共同发展。 第二问:我给方法了吗 班组长在管理中扮演着另一个重要角色是:教练。常常看到有些班组长在遇到员工有错时,采用的方法是: 1.批评!批评! 2.批评,但怕伤了他的心,肯定一下。 3.责问:你不应该这样!不能这样!说多少次了还这样! 可是,有的时候我们想一想,员工的错有可能是意识方面的,也有可能是技能方面的。他没有掌握某一种方法,某一种技巧,就有可能做错。那哪一种方法,哪一种技巧可以改善他的工作表现呢,这个时候就要靠班组长“教”和“练”。 “说给他听”、“做给他看”、“让他试做”、“做得好表扬,做不好改善”、“检查和辅导”,方法简单,但是却是让一线员工掌握一种技能的最佳方法之一。 第三问:我给犯错的机会了吗 关于错误,通常有两种主要的观点: 1.你,不要犯错,大家都不能犯错。 2.你,可以犯错,但是不要重复犯错。 有预测一下两种观点指导下的班组长的工作开展。第一种,不能犯错,结果员工可能在想:不能犯错,那少做就少错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好吧,我别干那么多了,我别那么主动了。久而久之,班组的工作积极性会持续下降。 第二种,可以犯错,但不要重复犯错。给员工犯错机会。等于给员工打一个愿意“试验”的强心针。员工积极性会有所提高。但前提是班组长要加以引导,减少低级错误的发生概率。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失败的教训比成功经验更重要。优秀的班组长敢于、善于给下属机会,并勇担责任,不怕其犯错,这是优秀管理者打造优秀团队的关键。 第四问:我给他鼓励和支持了吗 每一个人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特别是一件具有挑战性的工作时,恐惧、畏惧、没有信心、容易放弃,这个时候就特别需要有一个人,甚至是有一个人带着一个团队在背后默默地给他力量。 如果一个员工总是做不好事情。想一想,我给予他正面的反馈了吗?我鼓励他了吗?当他有需要帮助的时候,我帮助他了吗?他能感受到我的支持吗? 第五问:我给他做榜样了吗 在做基层班组长的培训时候,到一线去做调研时,问到普通员工,班组长在员工眼里是什么形象,很多人回答:“比我优秀”、“能管得住我”、“我会干的,他都会,我不会干得他也会”、“有事就找他”... 不难发现,你的水平决定着团队的水平。因为员工觉得你是他们之中最优秀的,所以你是他们的“头”。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做为班组长,多问问自己,我做榜样了吗?我学习了吗?我尝试用新的方法来解决问题了吗? 建设“五型班组”活动,班组积极创新和总结基层班组建设的管理方法,涌现了大批工作亮点,运行的“六个三”管理模式,促使班组逐步形成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营造了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能为公司改革、发展与稳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六个三”:即“三勤”、“三细”、“三到位”、“三不少”、“三必谈”、“三提高”。这“六个三”管理模式,生动形象的将五型班组建设的各项要求进行了总结,语言简洁明了,内容更是涵盖了各类日常工作规范,实现了“学习-实践-创新-提高”的良性循环。 第一,“三勤”即为勤汇报、勤沟通、勤动脑。 勤汇报:对生产过程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汇报,以便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勤沟通:班组长经常与组员沟通,了解组员对班组建设的建议,了解掌握他们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勤动脑:对装卸船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勤于思考,总结规律,保障装卸船作业有序进行。 第二,“三细”即为心细、安排工作细、抓修理质量细。 心细:班组长仔细观察留意班组成员的精神状态,针对出勤状况,合理安排日常工作人员配置,做到心中有数;安排工作细:认真合理分工,量才使用,发挥长处,提高效率,减少因个人因素可能带来的隐患和工作延误。抓修理质量细:分配保养修理任务时,认真讲解部件保养修理工艺、技术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完工后及时了解处理结果并做相关记录。 第三,“三到位”即为布置工作到位、检查工作到位、隐患处理到位 。 布置工作到位:班前布置工作清楚详细,安全措施提醒到位,做到双方心中有数;检查工作到位:对班组范围内每个工作环节、每个设施设备,及时反复巡回检查,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隐患处理到位: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做好隐患管理责任到人,无法处理时做好记录,找相关人员处理。 第四,“三不少”即为班前检查不能少、班中排查不能少、班后复查不能少。 班前检查不能少:装卸船前对各个环节、设备依次认真检查,排查现场隐患,确认后再作业;班中排查不能少:坚持作业中对各个区域进行排查,对习惯性违章、班前隐患整改情况和生产过程中的动态隐患再次验证;班后复查不能少:对装卸船完毕后的作业现场物品恢复情况及机车故障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遇到处理不了的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汇报。 第五,“三必谈”: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每月必召开一次谈心会。 发现情绪不正常的人必谈:观察组员的情绪,发现有情绪不正常、心情急躁、精力不集中等问题的,及时谈心交流,弄清原因,因势利导,消除急躁和消极情绪,使其保持良好心态投入工作;对受到批评的人必谈:对受到批评或处罚的人,单独与其谈心,讲明原因,消除抵触情绪;每月必召开一次谈心会:每月召开一次谈心会,组织班员聚在一起,学安全,学政治、学习知识,交流经验,共同提高。 第六,“三提高”即为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岗位技能、提升岗位奉献。 提高安全意识:坚持工作前的危险点预想和安全措施的超前介入,坚持操作过程的安全监护和工作指导,坚持工作后的安全巡查;提高岗位技能:大力开展岗位练兵,装卸船前组员口述基本工艺流程,积极参加岗位技能鉴定考试,着力提高班组每一名班员的综合素质;提升岗位奉献:坚持“能吃苦、能战斗、能攻关、能奉献”的宗旨,以企为家,以企为荣,热爱岗位,无私奉献。 “威信” 顾名思义就是威望和信誉。企业的生产任务,在很大程度上要最终分解到班组长头上,要通过班组长的工作来实现管理目标。那么,班组长怎样来树立自己的威信呢,下面几点建议可供借鉴应用: 以“勤”出威 班组长要做好勤奋工作的表率。作为班组长,自己首先要积极进取,敬业勤勉,恪尽职守,用心工作,并能出色地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否则“己身不正,虽令不从”,班组长一定要明白上行下效的道理,要懂得表率和示范的作用。 以“德”立威 班组长要做好文明道德的表率。一个优秀的班组长除了在业务上做好表率外,其言谈举止还应自觉接受道德的约束。工作中班组长应该与组员和睦相处,主动帮助指导、鼓励,说话言语文明,善待员工。 以“公”助威 班组长还要做好公正无私的表率。领导者与管理者的区别之一,就是管理者以实现企业目标为己任,以企业全局利益为指针。班组长只要能做到公正、廉明,就能有效地指挥、协调和组织班组的工作,就能令行
2022-10-06
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呋虫胺,未来增量分析
呋虫胺是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由日本三井化学发现,于2002年在日本上市,2005年进入韩国和美国,2008年在欧盟上市...... 呋虫胺2011年全球销售额就达到了1.1亿美元,并以年均17%的速度快速增长,拥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2014年呋虫胺才正式进入中国市场。 烟碱类杀虫剂分类 既然说到第三代烟碱类杀虫剂呋虫胺,我们就来首先梳理一下烟碱类杀虫剂的分类。 第一代烟碱类产品:吡虫啉(1991年拜耳)、烯啶虫胺(1995年武田)、啶虫脒(1996年日本曹达)、噻虫啉(2000年拜耳)。主要中间体为2-氯-5-氯甲基吡啶,属于氯代吡啶基。 第二代烟碱类产品:噻虫嗪(1998年诺华)、噻虫胺(2002年拜耳、武田)。主要中间体为2-氯-5-氯甲基噻唑,属于氯代噻唑基。 第三代烟碱类产品:呋虫胺(2002年日本三井),四氢呋喃基取代了氯代基,并不含卤族元素。 烟碱类杀虫机理是作用于昆虫神经传递系统,使其异常兴奋,麻痹死亡,同时具有触杀、胃毒作用。与传统的烟碱类相比,呋虫胺不含卤族元素,其水溶性更强,这意味着呋虫胺更容易被吸收;且对蜜蜂的经口毒性只有噻虫嗪的1/4.6,接触毒性是噻虫嗪的一半。 登 记 情 况 截止到2022年8月30日,我国呋虫胺原药登记证25个;单剂登记证164个,混剂登记证为111个,其中卫生杀虫剂51个。 登记剂型有可溶粒剂、悬浮剂、水分散粒剂、悬浮种衣剂、颗粒剂等,单剂含量为0.025%-70%。 混剂产品包括吡蚜酮、螺虫乙酯、哒螨灵、联苯菊酯等。 常见配方分析 01 呋虫胺+吡蚜酮 吡蚜酮有非常好的内吸传导效果,而呋虫胺的速效性是该产品的明显优势,二者作用机理不同,搭配使用,死虫快,且持效期长。 02 呋虫胺+螺虫乙酯 这个配方是蚜虫、蓟马、粉虱三种小虫的克星配方,近几年从各地的推广使用和用户反馈来看,效果还是非常令人满意的。 03 呋虫胺+吡丙醚 吡丙醚属于高效杀卵剂,而呋虫胺只对成虫有效,二者搭配,虫卵皆杀,这个配方属于绝对的黄金搭档。 04 呋虫胺+菊酯类杀虫剂 这个配方能够大大提高杀虫效果,菊酯类农药本身就是广谱性杀虫剂,二者搭配,可以降低抗药性的产生速度,而且还能够兼治跳甲,属于近年来厂家广泛推广的配方。 合 成 方 法 呋虫胺主要中间体是四氢呋喃-3-甲胺和O-甲基-N-硝基异脲。 四氢呋喃-3-甲胺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浙江、湖北、江苏,产能足够满足呋虫胺的使用。 O-甲基-N-硝基异脲的生产主要集中在河北、湖北、江苏,因涉及硝化反应的危险工艺,是呋虫胺最关键的中间体。 产能及原药价格 国内呋虫胺工厂的设计产能约在每年1500吨左右,其中荆门金贤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产能500吨/年)、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产能500吨/年)和江西汇和化工有限公司(产能500吨/年),目前国内每年呋虫胺实际产量约在600吨左右,参考中农立华原药价格指数,目前市场价格在18万,实物98%。 未来增量分析 虽然目前国内呋虫胺因市场推广力度等原因不属于上量产品,但是我们认为随着呋虫胺的价格进入历史低位,未来增量空间可观。 01 呋虫胺拥有更广的杀虫谱和使用范围,从农药到卫生用药,从小虫到大虫,都有不错的防治效果。 02 混配性好,呋虫胺可以与多种杀虫剂、杀菌剂混配使用,使用方便;剂型丰富,可做成颗粒剂药肥、种衣剂拌种、悬浮剂喷施。 03 水稻防治螟虫和飞虱,一药双杀,性价比高,将是呋虫胺未来增长的巨大市场机会。 04 飞防普及,呋虫胺极易溶于水的特性,使其更适合飞防的大面积使用,飞防的普及将为呋虫胺未来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市场机遇。 05 呋虫胺右旋对映体主要提供杀虫活性,左旋对映体对意大利蜜蜂有高毒性,相信随着提纯技术的突破,对环境更友好的呋虫胺将突破自身的发展瓶颈。 06 聚焦小众作物,随着韭蛆、蒜蛆对普通药剂的抗性增强,呋虫胺在防治蛆类害虫表现出色,小众作物上的应用也将为呋虫胺发展提供新的市场和方向。 07 性价比的提高。一直以来影响呋虫胺增长的最大阻力就是原药价格的居高不下,终端制剂应用成本相对较高。但目前呋虫胺原药价格已经处于历史相对低位,随着价格的下行,呋虫胺性价比已越发凸显,我们相信性价比的提升为呋虫胺未来增长提供了更多可能。
2022-09-26